院级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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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卫生与值班值日制度

发布日期:2022-03-21 作者:ly 来源: 点击:

江南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卫生与值班值日制度(试行)

1、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实行院长、书记领导下的三级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确保实验室场所符合实验室的安全要求,各实验室负责人和科研团队负责人为第一环境卫生负责人,对相应的实验室、办公室及附属场所环境安全工作负责。

2、各实验室环境卫生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值日表,将实验室卫生和环境安全工作落实到实验室内工作人员,确保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实验药品、工具等物品分类摆放,不堆放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

3、各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每日时常查看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

4、学院由院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兼职安全员(纺织、轻化各1名)组成实验室环境卫生检查小组,每个月对各实验室的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实验室和科研团队负责人,对应负责人应及时整改,并向学院安全检查小组反馈整改结果;对多次实验室实验卫生检查结果均不合格的实验室或团队,学院将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若拒不执行或逾期未完成整改,学院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江南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  07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