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级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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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危险源管理

发布日期:2022-03-21 作者:ly 来源: 点击:

学院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制度(试行)

1、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工作实行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员的三级岗位责任制。各实验室负责人和科研团队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负责人,对相应的实验室、办公室及附属场所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

2、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实验室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1)采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危险化学品购买和领用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属性填写《江南大学剧毒化学品购买审批表》、《江南大学剧毒化学品领用申请表》和《江南大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领用申请表》等申请单,经过指导审批后,双人领用。

2)使用与保管。科学合理存放危险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不得叠放、配伍禁忌化学品不得混存、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储藏室、储藏区、储存柜等应通风、隔热和避光;配备必要的二次泄漏防护、吸附或防溢流设施;危险化学品标签必须清晰、完整,标签脱落、模糊、腐蚀后应及时补上,如不能确认,则以危险废弃物处置;使用“管控类”化学品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对用途、用量等信息进行登记,剧毒化学品当天未用完的,应交回剧毒化学品库代为保管,实行双方双人交接;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应当立即上报。

3、加强实验室有毒有害废液和废物处置制度管理。处理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原则。各实验室不得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化学废液,不得随意掩埋丢弃固体化学废物,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4、要实行实验室安全风险告知,对危险源类别、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安全责任人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在实验室的相关部位应有安全警示与安全标识。

5、各实验室设立专门的危险源管控的工作人员。学院由院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兼职安全员(纺织、轻化各1名)、院外督导(2名)以及学生安全员(2名)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实验室和科研团队负责人,对应负责人应及时整改,并向学院安全检查小组反馈整改结果。

江南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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